佛山中院在醫院審理該案辦公室出租,男子全程用紙筆寫下意見
  新快報訊 記者曾春花 通訊員孫楠 報道 佛山一男子因為妻子出軌,怒而將妻兒殺害,並嘗試服毒、跳樓等8種住商手段自殺,導致自己喪失語言能力、半身不遂。新快報記者獲悉,這名男子近日被佛山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妻西服子出軌丈夫錘殺妻兒
  2005年,在佛山打工的黃某結識了比他小17歲的李麗(化名),兩個人很快結了婚。為了生計,黃某不得不常年在外打工,將掙的錢全部交給妻子李麗保管。聚少離多的生活令夫妻倆越來越疏遠,讓黃某難以忍受的是,妻子竟然背著自己和另一男子日久系統傢俱生情,還經常以離婚為由,與他大吵大鬧。
  黃某稱,今年3月13日巴里島那天,他和李麗從下午6時一直吵到晚上11時,心裡很煩躁。藉著酒意,他從床底下拿出一把鐵鎚猛打多下李麗頭部。隨後,黃某又上前,將正在床上哭喊的5歲的兒子小健(化名)錘倒。
  黃某說,當時他隨手扔的煙頭點燃了床邊的泡沫箱引發火災,後來鄰居過來救火,他就赤裸著身體跑出門外穿上衣服。
  事發後,精神幾近崩潰的黃某分別用鐵鎚砸頭、水果刀割脈、吞玻璃、吃老鼠藥、吸煤氣等方式自殺,結果都是自殺未遂。最後他去到附近的謝邊水閘,翻過欄桿從四樓跳了下去,醒來已經在醫院了。經診斷,黃某腰部粉碎性骨折,導致高位截癱,經過一個月的搶救和治療才蘇醒。
  行凶後自殺手段達到8種
  黃某被捕之後,已喪失行動能力和語言能力,並多次病危。今年11月6日,法院合議庭成員到黃某治療的醫院,搭起簡易的法庭,正式開庭審理該案。鑒於其身體狀況,法院讓黃某用紙筆寫下自己的意見。
  公訴人認為,黃某採取的自殺手段達到8種,在這個過程中,可以看到黃某對自己的身體所採取的種種手段的凶殘性和暴力性;殺人時多次錘打被害人的頭部,之後反覆多次切割自己的身體,在這個過程中,可以看到年過五十的黃某不知道適可而止,不知道停止,這就是故意犯罪,要追究故意犯罪的本意。
  佛山中院經審理後認為,黃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犯罪手段非常殘忍、主觀惡性極大、犯罪後果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據此,佛山中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黃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死者家屬喪葬費人民幣28200.5元。
  黃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原標題:男子殺妻兒後8次自殺未遂 救治一個月蘇醒被判死刑)
(編輯:SN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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