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目擊
  時間: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
  地點: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目擊者: 法制網記者 邢東偉
  法制網通訊員 翟小功 劉佳
  “各位審判員、檢察官,大家上午好。因為犯了點錯誤,走到這一步,我會對自己作深刻自我批評……我是從基層走出來,一直做到了副廳級官員到退休,首先我要感謝國家、感謝組織對我的培養,其次,感謝同事對我的信任……”
  11月12日上午8點,備受關註的海南海洋漁業系統上至庭長下至科員22名官員貪腐窩案繼續開庭。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監察總隊原副巡視員(副廳級)王世坤涉嫌受賄在海南省一中院過堂受審。然而,《法制日報》記者註意到,在莊嚴的大法庭里,面對檢察官的指控,王世坤還儼然一副往日里的“領導”派頭,把“法庭”當成了“會議室”,說話就像是在“做報告”,不知自己已經坐在了被告席上。
  據指控,1999年至2013年,王世坤在海南省水產局、海南省漁業船舶檢驗局和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監察總隊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周某仁25人賄賂款共252.6萬元,併在人事安排、職務晉升以及申請造船資質、辦理船檢業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還公然向企業索要安排宴請,參加奢靡娛樂活動。
  ???甘心做下屬上位的臺階
  生於1953年的王世坤,是海南瓊中縣人,大專文化。1998年至2013年,王世坤歷任海南省水產局副局長、省漁業船舶檢驗局局長、省海洋與漁業監察總隊臨時黨委副書記、省海洋與漁業監察總隊副巡視員等職務,於2013年3月退休。
  “如果誰想被提拔,只要送錢我基本上都能辦成。”11月12日,看起來一頭白髮、面容消瘦、表情和善的王世坤在庭上坦言,他退休前替許多下屬在人事安排、職務晉升上提供“有償”幫助。
  據指控,1998年底,時任海南省水產局副局長的王世坤到海南省海洋漁業總公司考察公司班子成員換屆工作,該公司下屬的遠洋捕撈公司經理周某仁找他幫忙,提出自己想上個臺階。半年後,周某仁晉升為該公司副總經理。1999年底,為感謝王世坤提拔,周某仁分三次共送給他12萬元。
  “1999年上半年,王世坤再次來到海南省海洋漁業總公司瞭解公司班子成員,為換屆作准備。我知道自己即將被免職,我便找到了王世坤幫忙。1999年9月,我從海南省海洋漁業總公司調到海南省船舶工業總公司任總經理。事後,我一次性送給王世坤5萬元。”據海南省海洋漁業總公司原總經理宋某濤供述。
  2007年1月,黃某秀找到時任海南省船檢局局長的王世坤幫忙將兒子黃某星從海南省船檢局潭門分局的合同工正式轉為事業編製。2007年一天,黃某秀在王世坤辦公室送給他1萬元。
  而且,2007年下半年,萬世坤幫助時任海南省船檢局白馬井分局局長陳某康將兒子調入該局工作,幫助黃某祥及老婆曾某娜調入海南省船檢局潭門分局,幫助蘇某寬從海南省船檢局白馬井分局調至總局工作、幫助其司機梁某入聘海南省船檢局三亞分局、幫助蔣某修的女兒正式入聘海南省船檢局工作。在此期間,共收受陳某康等人賄賂11.5萬元。
  ???下屬“感情投資”來者不拒
  在單位中,為了搞好工作關係上下級進行適當的“感情投資”,實屬正常。然而,若下屬為了某種不正當目的拉關係送禮金給上級或者上級公然索賄,則可能構成違法犯罪。
  據指控,2007年至2013年,王世坤時任海南省船檢局局長、省海洋與漁業監察總隊臨時黨委副書記、省海洋與漁業監察總隊副巡視員等職務期間,下屬為了和其搞好關係,王某鋒等6人送給他64.9萬元好處費。
  2006年至2011年3月,王某在海南省船檢局三亞分局任驗船師,2007年至2011年間,為了和上級領導王世坤搞好關係,王某每年春節均以拜年之名共送給王世坤2萬元。
  2008年下半年,時任海南省船檢局副局長的王某鋒得知王世坤在瓊中老家蓋新房後,為疏通上下級關係,在王世坤辦公室送給他2萬元。
  “為了在王世坤面前留下好印象,以便公司在船檢、發證方面得到其關照,2007年至2010年間,我分三次共送給王世坤12萬元。在此期間,我們申報的漁船均順利通過檢驗”海南江海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沈供述。
  海南省洋浦祥和公司實際控制人鄭某利為和王世坤拉關係,以便在船檢業務上得到其關照,2007年至2010年間,鄭某利分五次共送給王世坤33萬元。在此期間,該公司申報的漁船均順利辦理初檢和年檢業務。
  記者在庭上瞭解到,2008年至2013年期間,為了和上級王世坤搞好關係,時任海南省船檢局三亞分局驗船師及白馬井分局局長陳某武、儋州泓通船舶製造有限公司和海南現代修造船有限公司負責人梁某安共送給他15.9萬元。
  幫辦船檢業務肆意收錢
  記者瞭解到,王世坤在擔任省漁業船舶檢驗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漁業船舶檢驗過程中,多次收受他人賄賂。今年1月18日,王世坤伙同省海洋與漁業廳的黃文輝、王務新、陳冬武等人,吃拿卡要,公然向企業索要安排宴請和奢靡娛樂活動。
  “2008年,我們有5艘鋼質漁船需要辦理初檢入戶,我便找到王世坤幫忙。為了儘快檢驗辦證,我分三次共送給王世坤15萬元。2009年上半年,5艘鋼質漁船均順利通過初檢。”洋浦漁業捕撈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邢某在庭上供述。
  2008年下半年,為辦理鋼質漁船建造證書,海南威龍船舶有限公司負責人趙某波便找到王世坤提供幫助。萬世坤同意後,趙某波隨即在送給他15萬元。2009年4月,農業部批覆該公司準建長度為45米及以下鋼質漁船。
  2009年底,趙某波又找到王世坤,希望其能幫忙換成可以建造長度為60米及以下的鋼製漁船建造資質證書,王世坤同意後,趙某波又送給他17萬元。不久,該公司的請求再次被獲准。
  2009年,三亞福港水產實業有限公司委托三亞南海漁村造船廠新造四艘鋼質漁船。為順利完成其初檢,該公司部門經理林某瑞找到王世坤。在初檢通過後,林某瑞一次性送給王世坤15萬元。
  “2010年至2011年間,昌江海盛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許某敏為辦理18艘昌江編外鋼質漁船初檢入戶。我便幫助他再次找到王世坤幫忙,在順利初檢後,我分四次共送給他31萬元作為感謝費。” 據林某瑞供述。
  據指控,2008年至2013年,為他人申請造船資質、辦理船檢業務等方面提供幫助,共收到吳某泉、翁某峰、黃桂洪等8人共65.2萬元。
  自稱貪污百萬用來買彩票
  記者發現,在三個多小時的庭審中,訊問被告人、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都有條不紊地依次進行。
  檢察官:你對指控犯罪事實有異議嗎?是否認罪?
  被告人:沒有,我認罪伏法。
  檢察官:你收受的250多萬元哪裡去了?
  被告人:買彩票用完了。
  檢察官:你對法庭還有什麼要說的?
  被告人:我是主動供出自己的大部分罪行,應當定為自首。
  ……
  在法庭辯論環節,王世坤辯稱,在被調查時,檢察機關僅僅掌握了邢某等人行賄自己23萬餘元的事實,剩下的220餘萬元受賄事實是自己主動供述,事發後又主動退贓,自動性和主動性非常明顯,堅持認為自己構成自首。
  “各位審判員、檢察官,大家上午好。因為犯了點錯誤,走到這一步,我會對自己作深刻自我批評……我是從基層走出來,一直做到了副廳級官員到退休,首先要感謝國家、感謝組織對我的培養,其次,感謝同事對我的信任……”在最後陳述中,王世坤還是始終沒有轉變角色,還錯認為自己是坐在“會議室”作報告。
  檢方認為,作為一個從農村走出來的幹部,從政近20年官至副廳級,直至退休。然而,本想“平安著陸”不料東窗事發而致晚節不保,令人扼腕嘆息。因此,官員只有守法護法,才能正本清源,凌駕於法律之上者終將自己投至犯罪的深淵。
  11月12日上午11點30分,法宣佈休庭,將擇期宣判。
  法制網海口11月12日電  (原標題:海南一副廳幹部受賄250餘萬過堂 說話像在“會議室”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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